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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产品质量问题死灰复燃,行业整治仍需重拳出击! 线缆工厂 2024-01-26 10:30

2024-01-29 00:00      点击量:94  评论(0人参与)
 

【行业报告】近年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产品质量问题死灰复燃,行业整治仍需重拳出击!

线缆工厂 2024-01-2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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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5G、新能源、新基建等崛起以及国家电网的战略布局和加大投资额将超过5200亿元,电线电缆早已从国民经济建设的配套产业升级为刚需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电线电缆产业规模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电线电缆产业排名第一的制造国与消费国。2022年我国线缆总产值1.6万亿,规模以上企业4200多家,从业人员80多万,为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中国制造的崛起作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由于多年来的粗放式发展和市场运行机制的不完善,使得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行业平均产品质量水平、科技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行业门槛低,产品质量问题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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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电缆”事件再次敲响警钟

2017年3月,西安地铁“奥凯问题电缆”事件,人们还记忆犹新,这起严重的企业制售伪劣产品的违法案件,导致铁路部门全面深入排查涉及的工程项目,对“问题电缆”全部实施更换。国务院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严厉问责,处理了相关地方职能部门122名责任人,包括厅级16人、处级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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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凯事件”牵出了深藏线缆行业多年的“潜规则”问题,随着市场监管随后的系列行动,线缆行业得到较大的整治,全国电线电缆行业的质量状况一度有所改善,但近几年这些问题又死灰复燃,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2022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广东揭阳、棉湖地区违法生产“非标”和“打折”线缆,以及广佛国际机电五金城(华南一带最大的五金市场)违规销售“打折和非标”线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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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定制伪劣电缆,以不合格电缆冒充合格电缆销售的郑某某,被判无期徒刑。
原来自2015年以来,被告人郑某某从河北省宁晋县厂家定制标有“Y电缆销售有限公司”字样的伪劣电缆,并自制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以不合格电缆冒充合格电缆向浙江省杭州市各大五金市场进行销售,销售金额5500余万元。被告人王某某自2016年3月起,以牟利为目的,明知郑某某处的电缆系不合格产品,仍购入并加价销售,销售金额1200余万元。被告人潘某某自2019年3月起,以牟利为目的,明知郑某某处的电缆系不合格产品,仍与郑某某合作,帮助郑某某销售,销售金额598余万元。
赵某某、张某某等11人帮助郑某某销售伪劣电缆,销售金额170万至3900余万元不等。另通过对郑某某所使用的销售软件数据分析,公安机关查处杭州各大市场内的经销商31家共计51人,销售金额5万元至1200余万元不等。案发后,公安机关在郑某某的仓库查获大量尚未销售的伪劣电缆,价值500余万元。
2021年3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郑某某等3人提起公诉。12月29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赵某某等13人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郑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2022年12月26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赵某某等13人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至二年不等部分被告人被适用缓刑。一审宣判后,郑某某等3人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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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深圳会展湾新港广场在建工程B1级电缆不合格被《中国质量万里行》曝光。广东长江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光”牌WDZN(B1)-RYJS-105 2*1.5mm“B1等级不达标”的电缆已经流向工地——深圳会展湾新港广场工程项目,该项目在招标文书中,明确要求使用“低烟无卤B1级电线电缆”;而根据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广东长江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B1级电缆,未达到国家强制标准GB 31247-2014《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中B1-(d0,t0,a1)等级要求。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国家经济复苏,各行各业在抓高质量发展,“问题电缆”事件又在各个工程项目上复制、重演,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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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非标”电缆、假冒伪劣电线电缆、“问题”电缆屡禁不止?“血”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工程设施建设事关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一点瑕疵和疏漏,“问题电缆”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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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线电缆市场到底存在哪些问题

目前电线缆电行业发展的真实情况如何?到底存在哪些质量问题?无良厂家惯用伎俩又有哪些?让我们一起来扒一扒。

(一)生产“偷工减料”产品
一是电线电缆导体偷工减料。电线电缆主要原材料是铜材,在一些单独的供货项目和部分市场上,仍有部分不法厂家将导体截面做成合格产品标称截面的八到九折,或专门生产两头合格、中间偷工减料的产品以规避抽检,相应的导体电阻也就比合格产品大了很多。在使用的过程中,容易出现过载发热引起短路的供电故障,进而引发火灾事故。同时,不合格产品材料成本要比合格产品低很多,不法厂家就以低价的不合格产品去冲击合格产品的市场空间。
二是电线电缆绝缘及护套材料偷工减料。部分不法厂家用普通的无卤低烟材料冒充B1级、B2级阻燃的材料进行生产。B1级、B2级阻燃原材料价格比普通无卤低烟材料贵将近二到三倍,假冒产品的成本比合格的B1级、B2级阻燃产品低近5%-10%,产品也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烟气毒性等级、腐蚀性等级、火焰蔓延和热释放的指标要求;部分不法厂家的无卤低烟电线,还有部分低压电缆要求辐照绝缘的,根本就没经过辐照,绝缘性能与热延伸都不合格的,就直接做成成品推向市场;另外,部分不法厂家的低压交联电缆,绝缘挤出后没有经过交联工序,绝缘性能与热延伸都不合格,就直接做成成品推向市场。
三是耐火电缆的耐火材料偷工减料。耐火电缆特别是R系列软导体的电线电缆,按照正常的搭盖率,必须绕包两层云母带才能通得过燃烧性能试验要求,部分不法厂家只绕包一层云母带,是无法达到合格产品的燃烧性能试验要求的,一旦发生火灾,影响消防报警和消防控制系统,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原材料以次充好
不法厂家生产劣质电线电缆时,绝缘层以次充好,用再生料替代合格料,绝缘层减“量”,特种电缆无“特种功能”,芯材材质不合格,芯材截面缩水等伎俩,实现非法获利。这样生产出来的电线电缆机械强度低、耐老化性能和电气绝缘性能差,直接导致电线电缆容易出现短路和漏电现象,降低使用寿命。同时,绝缘性能、护套老化性能的不合格,极易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漏电危险,威胁人身安全。
(三)检验检测猫腻
作为检测电线电缆合格与否的第三方机构,在检测制度设计上具有自己规范,让一些不法厂家钻空子,采用送检与供物“双重标准”,以小样代替批量抽样,以次要检测项目代替主要检测项目,甚至检测报告作假等手段,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因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只对送检来样的检测结果负责,没有送检的产品是否合格,则由线缆生产企业和线缆使用单位“说了算”。“如何才能拿到合格的检验报告”时,部分检验机构会告诉你“这要看你的送检样品是否合格。”企业为了应对各类检测,常常会设有两个仓库:大型仓库用来给供货商挑选,里面存有“非标”产品,小型仓库专门存放“送检”样品。只要有检验报告,就可证明线缆质量没问题,但这份报告并不难“搞定”。部分检测机构违法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检验检测报告,甚至要求被检对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四)招投标“低价中标”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很多招标方都只看重价格而忽略了合格产品应有的成本和价格,只追求最低价,让制造不合格产品的不法厂家有了可乘之机。因为电线电缆的原材料、水电人工、税费这些固定成本是不可节省的,不法厂家做低价产品,只能从原材料和工艺方面进行偷工减料来避免亏本,送到工地就成了偷工减料的非标产品了 。
另一个情况是招投标利润层层盘剥。大型建设项目招标一般都有层层转包的现象,施工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失控或越轨后导致以包代管,或允许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从而使得多家挂靠行为成为可能。在层层转包中,业主原先承诺的利润被一分再分,线缆作为所有采购材料和设备的一部分,处在这一利益链的最底层,却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曾有线缆销售部人士说他之前参与过一个中标的工程,但经过层层转包后,最后给到不法线缆生产商的价格已经不足以购买合格产品的材料成本,再经过相关经手人和利益相关方的层层盘剥,不法线缆生产商最后只能按照给到的钱来“定制”生产,客观上造成了“逼良为娼”现象的产生。还有陪标、围标和骗标等违规现象在线缆行业招投标活动中也较为严重。

(五)贴牌乱象

许多线缆厂没有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却生产着不符合国标的产品,并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贴标、贴牌,伪造虚假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由于伪劣产品的用料差,线径比国标小很多,这样就能节省较多的生产成本,所以价格相对便宜。一般而言,非标电缆的利润一般比国标电缆高10%以上,加上可以按照客户需要定做,销量非常大。
尽管非标电缆可以在五金门市进行查处,但由于假冒产品商标和地址都是假的,查到的问题线缆只能局限于当时查获的,很难进行深挖而找到供货生产源头。无良厂家在“非标”劣质电缆生产过程中,有些特意不打任何标志,方便在销售时直接打上客户想要的品牌,无证无照违法生产情况比比皆是。这些企业和行为如果深挖下去,会发现许多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上亦很难幸免。

(六)商标、字号侵权

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短期效益,“傍名牌”“搭便车”等商标侵权、字号侵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频频发生。一些知名企业也成为商标侵权的重灾区,企业为此付出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区肃清市场,但是收效甚微,给知名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巨大困扰和损失。
(七)偷梁换柱
线缆销售门店通常会同时存放和销售合格线缆与不合格线缆(如三无产品、伪劣产品)。
1.销售不合格线缆时,通过不开具票据的方式逃避监管和法律责任。
2.在店内摆放不合格产品货值低于五万元,以此躲避严重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相比其获利处罚力度较轻,不伤筋骨。
3.门店经销商或代理商自行注册线缆企业,自产自销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低价产品(如非标或打折线缆)。
4.消费者在店内看到的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线缆产品,但送到手里的却是肉眼不可辨、检测很麻烦的“非标”产品。
(八)设计乱象
部分设计院参与主导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某些利益原因,设计人员在电线电缆产品的选型和设计工作上出现严重的偏差,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
大量“非标”型号的产品出现在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上,这些型号不仅没有相关的标准或规范依据,甚至出现如产品特性和材料代号完全相悖的型号,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不承认的型号产品。

部分“非标”型号是线缆生产制造商(或投标方)提供的任意英文字母的组成,目的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形同虚设的所谓技术门槛或壁垒,恶意扰乱市场竞争环境,同时也为工程建设埋下质量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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